■北京讯记者李木子报道

北京3月份房屋均价同比10.9%的降幅,意味着其“稳中有降”的房价控制目标在政府的努力下初见成效。

中央近日强调,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标是明确的,决心是坚定的,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分析北京率先走上了通往调控目标道路的深层次原因,正是因为明确的目标和政府的担当。

与其他参照本年度GDP和人均收入预计增幅制定的房价控制目标相比,北京的房价控制目标清晰而且明确。将预估的本年度GDP和人均收入增幅设定为房价控制参照系数,确实是一个创举,但有这两项数据作为参照系,则有些不足。

从调控目标本身而言,这两项数据本身具有波动性,预估数据与实际数据存在一定差,用一个不确定的参照系数实在难以制定出一个稳定的明确的调控目标。而北京“稳中有降”的目标,则参照了既成事实的2010年度北京市房屋均价,将未知的房价与固定数据相比较,结果清晰明朗。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3月,北京商品住房市场成交量持续回落,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19679元,环比2月下降了26.7%,同比下降了10.9%,这是自2009年9月份以来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均价次同比下降。同时,交易活跃的热点区域,房价也呈现稳中有降的态势。“限购”政策的实施也已经见效,北京中原地产统计数据显示,4月二周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815套,较上周下降49.97%,二手房成交量1294套,较上周下降53.88%,住宅总成交面积21.19万平方米,较上周下降49.57%。

北京3月份房价同比下降的实现,与北京政府对调控责任的担当分不开。在房地产调控的具体实施中,地方政府是实施主体,也是调控责任的承载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