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门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过程中坚持“四得”标准推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拆迁农户得补偿。在实施拆迁过程中对农民房屋、附着物进行补偿,为被拆迁农户办理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减少中间环节,实行“一对一”发放,确保被拆迁农户补偿到位。

  二是农村环境得改善。对被拆迁群众的安置,坚持以进农村集中居住区集中安置为主,新的集中居住区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配套、统一造型,彻底改变以往村庄脏、乱、差的居住环境,农民新的集中居住区环境得到改善。

  三是村级组织得耕地。在土地整理复垦时,做到数量与质量“双挂钩”,注重耕地面积的增加和耕地质量的提高。通过拆迁整理复垦,建成“田成方、林成行、路成网、旱能灌、涝能排”的优质良田,既增加村级组织有效耕地面积,又提高农业综合产出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

  四是城镇建设得发展。随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开展,我市形成“不找市长找市场”,积取用地指标的局面,为急需用地的单位快速获得土地使用权提供了一条可行的途径,为城镇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促进天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信息来源:市局办公室